生效日期:2026 年 8 月 12 日
运营主体: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30600689531193R
通讯地址: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江桥
客服电话:0730-8258800
客服邮箱:service@yyxhd.com
一、前言
本《隐私政策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制定,用于告知各位用户,在使用本平台留言咨询表单服务期间,我方关于个人信息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共享的处理规则,以及您所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。
重要提示:您在提交留言表单前,须手动勾选 “我已阅读并同意本隐私政策” 复选框;未勾选的,系统将锁定提交按钮,无法提交留言。勾选行为代表您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本隐私政策全部条款。
二、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
我方仅收集您主动、自愿填写并提交的表单信息,不会在后台静默抓取与咨询服务无关的信息,具体范围如下:
1.必填基础信息:用户姓名、手机号码、留言咨询正文;
2.可选补充信息:您自愿填写的电子邮箱、详细地址、个性化业务需求描述;
3.系统风控信息:表单提交时间、访问设备基础标识编号。该信息仅用于拦截垃圾信息、恶意灌水、批量提交表单等异常行为,不会获取定位、相册、通讯录、生物识别等敏感信息,不会用于用户画像,亦不与其他数据源关联识别自然人。
我方不会强制要求您提供身份证号码、银行卡号、人脸、指纹等敏感个人信息。
三、个人信息处理使用目的
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下列合法、必要场景,不会超出范围处理:
1.接收您的咨询留言,通过电话、线上方式沟通、解答疑问、跟进业务需求;
2.留存沟通记录,持续跟进后续服务;
3.识别恶意表单、骚扰信息,保障留言系统安全稳定运行;
4.响应您提出的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删除个人信息等权利申请。
未经您单独明确授权,我方不会利用留存信息向您发送营销短信、推销电话、商业广告。
四、信息存储期限与销毁规则
1.常规留存时限:您咨询事项沟通办结后,相关个人信息统一留存 90 天;
2.即时删除机制:您主动发起信息删除申请的,我方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您全部个人信息执行不可逆清除;
3.到期自动处理:90 天存储期限届满,系统对全部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实施不可逆删除;技术上无法直接删除的,进行彻底脱敏处理,确保无法再识别个人,不再留存备份;
4.审计日志留存:个人信息处理操作台账、系统操作日志至少保存 3 年,仅用于合规审计、事件溯源,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
五、第三方信息共享、披露规范
1.核心原则:未经您单独明示同意,我方不会向任何第三方企业、个人出售、出租、转让、共享您的个人信息。
2.有限合规场景:
(1)数据存储服务:表单数据存储于境内合规云服务商服务器。我方已与云服务商签署个人信息委托处理协议,约定服务商仅可按照我方指令提供存储技术服务,无权擅自查看、使用、向第三方泄露用户信息;
(2)法定配合义务:公安、人民法院、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依法出具正式法律文书调取数据时,我方将依照法律规定予以配合。
3.我方不存在商业化倒卖、流转用户数据的行为。
六、用户个人信息法定权利及行使方式
您对本人提交的个人信息依法享有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删除、撤回同意的权利:
1.查阅权:致电或发送邮件至客服渠道,完成身份核验后,可申请查阅我方存储的您的留言及相关资料;
2.复制权:可申请获取本人表单信息电子版副本,我方免费提供;
3.更正权:姓名、手机号码等信息填写有误,可提交更正申请,我方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;
4.删除权:您可随时申请彻底销毁全部个人信息与留言记录,数据删除后无法恢复;
5.撤回同意权:您可随时终止对本隐私政策的授权;撤回同意后,我方不再接收、处理您新提交的留言表单。
6.通用办理流程:您提交身份核验材料及书面申请(邮件、文字消息均可)→我方登记受理→15 个工作日内办结,并通过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反馈结果。我方核验身份仅用于确认申请人为信息主体本人,不得增设不合理门槛。
七、个人信息处理记录与合规审计
我方建立标准化个人信息处理台账与系统操作日志,对每条留言表单全程留痕,记录信息提交时间、经办人员、服务沟通记录、数据修改 / 删除记录、第三方数据调取记录。
所有台账、日志统一归档保存,全程可追溯核查,满足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审计要求。
八、数据安全保障措施
1.用户表单数据库采用加密方式存储,后台账号实行分级权限管理,仅限经授权工作人员访问;
2.内部接触个人信息的员工均签署数据保密协议,严禁私自导出、转发、泄露、售卖用户资料,违者依法追究责任;
3.定期开展服务器安全巡检、漏洞修复,防范数据泄露、篡改、丢失风险。
九、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声明
本留言表单面向成年咨询用户,我方不会主动收集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。若意外收到未成年人提交的信息,一经核实将立即全部删除,不会留存及使用。请勿由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提交任何个人信息。
十、政策更新及纠纷处理
1.本隐私政策发生版本更新后,我方将在留言表单页面公示新版文本;涉及重大内容变更的,将进行醒目提示。
2.如您对个人信息处理存在疑问或争议,优先通过客服渠道协商沟通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一、投诉监督
若您认为我方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本隐私政策,可通过上述客服渠道反馈。如对处理结果存有异议,您有权依法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